認繳出資額即所謂的公司各股東C諾 要對公司繳納的資本數(shù)額,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之和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之后即是公司的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應該在公司章程里明確記載;實繳出資額就是各股東按照章程所規(guī)定的出資期限、出資方式、出資額實際繳納的出資額。
公司章程是體現(xiàn)你公司的法人股東的一個股份。2014年3月1日前公司注冊登記既要登記注冊資本(認繳額)也要登記實收資本(實繳額)。公司法修訂后公司注冊只登記注冊資本,不再登記實收資本,所以注冊登記時不要驗資報告了。這是登記制度的改革,過去是"實繳登記制",實繳資本到位才能登記設立?,F(xiàn)在是"認繳登記制",股東認足出資額就能登記設立。然而,注冊公司如何確定出資金額?下面多有米小編為此分析下怎樣確定出資金額。
根據(jù)新法,出資金額可以由股東(發(fā)起人)自行決定,于是有觀點認為,股東(發(fā)起人)可任意認繳注冊資本并且無限期不履行出資義務。然而即便是根據(jù)修訂后的公司法,股東(發(fā)起人)還是得在認繳出資的范圍內(nèi)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的。認繳出資的范圍仍舊是決定股東(發(fā)起人)承擔責任范圍的決定因素。
而且,可自行約定出資期限也不是可無期限不履行出資的義務。并且出資期限可約定也并不是長期不履行出資義務不用承擔責任。就算沒有法定出資期限的強制,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發(fā)起人)仍舊有權要求這沒有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發(fā)起人)承擔出資義務。因此,股東(發(fā)起人)在設立公司時,仍須應客觀、理性地協(xié)商確定出資期限以及注冊資本。注冊意毫不忌諱地違反出資以及切忌不切實際地認繳出資義務,否則,會承擔不必要的違約責任以及加重自身的責任。